智能制造网手机版

手机访问更快捷

智能制造网APP

安卓版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营销推广更便捷

您现在的位置:智能制造网>3D打印>资讯列表>最高奖励500万!漳州市出台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的七条措施

最高奖励500万!漳州市出台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的七条措施

2023年06月15日 10:08:17 人气: 26550 来源: 漳州市工信局软信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的九条措施》和漳州市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漳州市工业数字化转型,制定以下措施。
 
  助力智能硬件装备升级
 
  进一步提高漳州市首台(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应用推广水平,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智能制造装备及其产品,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分别再给予每台(套)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应用
 
  鼓励漳州市企业积极建设运营使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平台,支持综合型二级节点建设,平台建设完成且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并评审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且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的,对平台建设按设备和软件的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专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完成与漳州市二级节点对接的行业型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超5000万条,解析量超1亿次,给予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平台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推广典型应用场景
 
  支持工业领域数字化成熟典型应用场景复制推广。获评省级及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评省级及以上5G全连接工厂,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的漳州市企业项目,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培育优秀服务商
 
  支持软件开发商、平台服务商、电信运营商、装备供应商等强强联合,推进智能装备、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集成应用,获评省级“领雁”软件服务商,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加强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业务范围内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开展合作,创新推出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对获评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获得省级贴息贷款的,在省级贴息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年化1%的贴息补助。(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漳州银保监分局)
 
  引培数字技术人才
 
  用好用足《漳州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吸引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装备制造创新中心等)到漳州设立分中心,柔性引进数字技术高层次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漳州人才集团)
 
  筑牢工业信息安全屏障
 
  引导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和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对企业工业互联网基础网络和工控系统开展定级备案测评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等保备案工作。首次通过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实际认证费用的50%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15万元。支持县区举办工业互联网安全演练,每场次给予1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通管办、公安局)
 
  本政策所涉及的各项奖励、补助资金,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其它县区可参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执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发布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1271141964@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智能制造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智能制造网,https://www.gk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